关于申报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省辖各市地震局(办):
依据《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豫震办发〔2006〕17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管理办法》(豫震办发〔2005〕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 2010年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
(一)申报对象:已被命名的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二)申报名额:在确保达标的前提下,原则上一个县(市、区)推荐1所学校申报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三)申报材料: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报告、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5分钟的多媒体演示材料(VCD或DVD光盘)各3份,学校教学楼和校舍抗震设防标准的档案资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省辖各市地震局(办)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地震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薛红宣,联系电话:0371-68109166。
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各申报单位要依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或机构的申报报告、河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5分钟的多媒体演示材料(VCD或DVD光盘)各3份。
(二)省辖各市地震局(办)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地震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贺兰萍,联系电话:0371-68109167。
三、对申报工作的要求
(一)省辖各市地震局(办)要高度重视今年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简练;5分钟多媒体演示材料要求内容紧扣申报条件,集中反映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的抗震设防、创建概况、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科普教学及演练活动、宣传效果等,画面清晰,语言简明生动。
(三)本通知及《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和申报表格等同时放在“河南减灾科普网(www.hnjzkp.com)”和“ftp://ftp.eqha.com.cn/公用数据区/示范学校基地申报”中。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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